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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大18650锂电池电化学测试要求

2020-09-07 ryder

1、常温荷电保持能力
 
条件:电池标准充电后,开路放置28天,再以0.2C5A放电至终止电压。
 
要求达到标准:放电时间≥255min
 
2、常温放电性能
 
条件:在1标准大气压,环境温度20℃±5℃,相对湿度为45%~75%的条件下,电池标准充电后(以下若没有特别说明,均在此条件下放置,皆按此充电方式),搁置30min,分别以1C;A、10C5A、15C;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,循环三次,当有一次达到标准,即达到标准要求(下同)。
 
要求符合:A)1C5A≥1h;B)10C5A≥5.4min;C)15CsA≥3.2min
 
3、过充和过放性能
 
条件:电池标准充电后,以3CsA电流充电至4.8V,然后转恒压充电至截至电流0.01CsA时终止。电池标准充电后,以1Cs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,然后用10Q的电阻将电池正负极相连,搁置14天。
 
要求达到:不起火、不爆炸
 
4、循环寿命
 
条件:1CsA/13C5A放电至终止电压,搁置30min,以此模式循环300次;
 
要求达到:循环300次后放电时间≥3.23min
 
5、不同温度下的放电性能
 
条件:电池标准充电后,在60±2℃条件下恒温搁置2h、以0.2CsA放电至终止电压,然后在室温条件下标准充电,依次按照0±2℃/-20±2℃的顺序在相应的恒温条件下搁置16h,以0.2C;A放电至终止电压。
 
要求达到:A)60℃时≥285minB);0℃时≥240min;C)-20℃时≥180min
 
电池不爆炸、不起火。
 
6、常温短路性能
 
条件:电池标准充电后,置于防爆玻璃罩中直接短路其正负极(线路总电阻不大于50mQ),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约低10℃时试验结束。观察电池的温度及外观变化。
 
要求达到:不起火、不爆炸
 
7、恒定湿热性能
 
条件:电池标准充电后,置于温度为40℃±2℃,相对湿度为90%的恒温恒湿箱中,搁置48h后,取出电池20±5℃环境下搁置2h。观察电池外观变化。然后以0.2C3A放电至终止电压。
 
要求达到:放电时间≥180min电池不起火、不爆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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